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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(第1页)

眼看将到吴家休憩的禅院,知霏一眼瞥见相邻的禅院里生了一棵柏树,树身上紧缠一株凌霄藤,在树桠上开出金红的花朵,十分有趣,当下拉着绮年要进去看。绮年眼看着此地游人已多了起来,想必无事,便也跟着进了垂花门。一进去才发现,有个穿淡青衫子的少女,正站在柏树一侧,仰头望着树枝上的凌霄花。绮年等人一进去,少女背后站的一个黄衫丫鬟就急忙上前一步拦了众人:“什么人,怎么乱撞我们姑娘休息的地方?”

绮年暗叫不妙。能在大明寺里单独借一个禅院休息的,又怎么会是普通人。这京城里头别的不多,高官显爵简直堆山塞海,万一这要是冲撞了哪个贵女,自己吃亏不说,没准还给吴若钊惹了麻烦。当下赶紧道歉:“我这妹妹看见这凌霄花开得好,想要进来看看。实不知有人在内,是我们莽撞了。”

青衫少女侧头看了一眼,轻声叫自家丫鬟:“随月,别人只是误走了,你何必这般高声大气。”向绮年欠了欠身,“我这丫鬟失礼了,姑娘莫怪。”

难得竟是遇了个通情达理的,绮年真是庆幸之极。这少女年纪得有十七八岁了,梳着简单的单螺髻,连钗簪都没插,只在螺髻侧面佩了一朵玉雕菊花。看着简单得甚至有几分朴素,只若细看就能发现,这菊花乃是用一块带着橘黄色玉皮子的整玉雕刻出来的,花朵含苞初绽,最外面的一层花瓣色如淡金,里面却是白如羊脂,杯口大小的一朵,簪在鬓边竟是栩栩如生。不说雕工,单说要找这么合适的一块好玉出来也不容易。

再看她身上的衣裳,素面无花,那裙子用的却是缭绫,湖绿的颜色,随着她的动作却是微光荡漾,像是把一片湖水穿在了身上。就这一身衣裳,这一朵玉菊花,说她不是极富贵的人家,绮年死都不信!

知霏一直盯着她看,这时候忽然抬手指着她:“你,你是金家的国秀姐姐!”随即摘下帷帽,“国秀姐姐,我是吴知霏,你还记得吗?”

青衫少女也怔了一下,仔细看了一眼吴知霏,笑了起来:“果然是你。三年不见,长高了许多。若你不说,我都不敢认了。”

吴知霏欢欢喜喜拉着绮年的袖子:“表姐,这是显国公家的金姐姐,三年前皇后娘娘办诗会,金姐姐是拔了头筹的!这朵玉菊花就是皇后娘娘拿来做彩头的。金姐姐,这是我大姑姑家的绮年表姐,前些日子刚从成都来的。”

绮年对京中勋贵所知不多,但也不算太少。吴若兰当年自然也是在这些贵女圈子里面打过转的,虽然十几年未回京城,免不了新老更迭有些变化,但是一些特别显贵的门户还是知道的。

这位显国公可算是威名在外。当初京城里面闹夺嫡之变,外头西北那边羯奴们蠢蠢欲动。显国公其年已经四十往上了,带着兄弟和儿子,领兵大战西北。当时京里边一团乱,都没人关心往西北送军粮的事,显国公硬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连打了三场硬仗,生生把羯奴赶回西北一千五百里!待回了京,京中已经尘埃落定,皇帝登基第一件事,就是封他为显国公。

要知道,公侯之家京中不缺,但是这个“显”字的封号却不一般。本朝只有亲王郡王的封号才能带“日”字边儿,在公侯里头,显国公这封号,独一无二!

不过这封号来得也忒是苦逼,显国公的兄长死在边关;自己的儿子受了重伤,回京医治无效,拖了一年多还是死了;弟弟丢了一条胳膊,也就只有显国公本人还是个囫囵的。

绮年记得吴氏当年说起显国公府的时候也是十分钦佩的。显国公家子嗣也不大旺盛,兄长只留下一个儿子,似乎出息不太大;弟弟倒是有两个儿子,但是年纪还小看不出好歹来;他自己的儿子死了,身后倒是留下一女二子,只都十分幼小,似乎庶出的小儿子还是遗腹的,连爹的面儿都没见着。

那么这位金国秀,是显国公的孙女呢,还是大房或者三房的女儿?知霏这个小丫头,说话也不说明白了。绮年心里嘀咕着,摘下帷帽行礼:“绮年见过金姑娘。”

金国秀身材高挑,端正回礼的姿态无可挑剔,却不是一般女孩儿的那种袅娜,反而肩背笔直地透着股挺拔劲儿。大概是武将家出来的姑娘就是不一样吧,绮年心里琢磨,脸上微笑:“这凌霄花开得真是好看,红通通一团火一般。”

金国秀微微仰头,喃喃轻道:“是啊,爬上梢头,色如烈火,故名凌霄……只可惜,终究是一株藤,虽则年年绽放,也还要一棵树让它攀着。”

这段话让绮年蓦然想起一首诗《致橡树》:我如果爱你,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,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……

说实在的,绮年对现代诗好感不多,爱情诗什么的更觉得多少有点装13,但这首诗她当时读过了却觉得有几分道理,至少它表示了一种平等的爱情态度。不过自打穿越来了这个世界,这什么爱情平等天赋人权的想法就只能抛到太平洋去了。就这种男婚女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结婚要看门第、论嫡庶的拼爹时代,讲什么爱情简直是头壳坏掉,她这么独立的一个人,穿过来也还不是要认命,当个老老实实的大家闺秀么?

但是金国秀却站在这里发出了这么一番议论。绮年不知道她是单纯地在论凌霄花,还是另有所指,只是此时此地听了这么几句话,心里那种感觉真是无法形容,莫名其妙地对金国秀竟然生了几分亲近。

“不知道金姑娘喜欢什么花?”

金国秀似乎被绮年话问得回过神来,微微一笑,抬手轻轻按了按鬓边的玉菊花:“还是菊花罢。”

“宁可枝头抱香死,何曾吹落北风中?”绮年悄悄打量着金国秀。在本朝,一般女孩儿家十三四岁就开始筹措婚配,十五岁以后就可以出嫁,若拖到十八岁就算是老姑娘,有嫁不出去的危险了。看这金国秀眉目秀美,虽不明艳却端庄沉静,只是年龄至少也十七八了,难道是不肯搞政治联姻,拒婚以至拖到如今还未出嫁?

金国秀却笑着摇了摇头:“郑思肖画兰不画土,乃是前朝的气节之士。国秀何德何能,一介小女子耳,无此国仇家恨,自然也无此烈节。国秀之所以爱菊,乃是因其无论何处皆能成活。既可移入玉砌雕栏,为帝王妃子娱乐;又可栽在东篱西畦,为野老村童浸酒;亦可植于泉石云林,为诗人才子簪冠。其所遇虽高下不同如云泥,菊乃不改其芳。国秀所爱者,唯其虽一草本,却能于任意之处皆生长开放,且年年不息者耳。”

知霏听得快要变成了蚊香眼,绮年却不由得心有戚戚。金国秀的意思是说,她羡慕的便是菊花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活着,且活得好端端的,打都打不倒。要知道活着也许容易,但活得好就难了。要在任何环境下都活得好,更是难上加难。纵然豁达淡泊如陶渊明,采菊东篱下都能悠然见南山的,大约也时常要为没酒喝发愁。穷有穷烦恼,富有富麻烦,真要想时时都活得好,只怕要十八代祖宗坟上都冒青烟。

金国秀淡然一笑:“国秀一时感触,谬论扰了周姑娘清听,惭愧。”随即向知霏道,“不知贵府老夫人是否也在寺中?若在,也该去见礼的。”

知霏正听得迷迷糊糊,这句话却是明白的,马上欢欢喜喜:“在的,祖母和母亲都在,姐姐要去吗?那真是太好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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